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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 500 年

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見到羅馬教廷的腐敗,因而將 “九十五條論綱” 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繼而促成宗教改革,至今已屆五百年了。 馬丁路德重新強調 “因信稱義”,而非 “因行為得救”。他重要的貢獻除了指出教廷出售 “大赦證明書”(贖罪券)的錯誤,他亦將拉丁文聖經翻譯成德文,又創作廣泛流傳的聖詩,並撰寫多本神學著作及釋經書。惟在後期發表的反猶太信仰的言論卻引起爭議。 在 “宗教改革” 的歷程上當然不是一帆風順,但神卻另興起了加爾文、慈運理、約翰胡斯……等在歐洲其它地區推展宗教改革浪潮,結果產生了基督新教。 神在掌管歷史,叫基督信仰歸回正軌。我們再無需靠 “行律法稱義”,卻因信耶穌得拯救。罪得赦免是憑藉耶穌基督的寶血,而非大赦證明書。因著先賢先聖所流的血和汗,我們得蒙神的恩惠,豈能不為此獻上感恩? 禱告: 主啊,我知道我是個蒙恩的罪人,不是靠行為得救。今日我能因信稱義,乃全是祢的恩典,感謝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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