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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概念

全世界約有二萬四千個不同的文化群體,每一個文化群體都有著自己文化的特色。這些文化特色可以從他們共同默守的生活模式反映出來,叫人一看就可以猜度出他們大概是屬於哪一個文化群體。


每一個群體的文化,都能解決自己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無論衣、食、住、行,都能隨著生活所處的環境,找到生存之道。例如在酷熱沙漠遊牧的貝都因人,抑或在嚴寒北極打獵的愛斯基摩人,他們都各有自己的生存方式。


每一個群體內的成員,都受著自己群體的文化所影響。群體共有的世界觀在日常生活中潛而默化地深植在眾成員的心中,他們因此會有共同的信念、價值觀,以及行為模式。即使他們進到另一個文化環境,初時亦不免會以自己原有的文化去作出批判,直至他們學習並欣賞新領域的文化才會作出改變。


文化可分為“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物質文化如食物、衣著;非物質文化則如社會組織、家庭結構……等,這兩方面都是文化的必需。


文化是不斷在改變之中。文化群體會受著外來文化影響而作出不同程度的變化。例如來自美國的漢堡包、薯條,來自日本的壽司、拉麫…… 已滲入香港的飲食文化中。至於日劇、韓劇也已成為香港的大眾娛樂。


最後,文化只有差異而無高低之化。物質文明並不表示文化高人一等,生活水平落後亦不表示文化低劣。不同文化都有其可取並值得欣賞的地方。文明人可以科技作奸犯科,部落人卻看重倫理關係,互助互愛,故不能單以外觀評價,反而應該互相欣賞不同文化優美之處。


宣教士先要認識自己文化的優劣,再以謙卑的態度學習所服事群體的文化,瞭解其中的精粹,繼而透過他們的文化傳福音,這樣的服事才會相得益彰,產生更佳的果效!故此,我們需要為宣教士學習及適應文化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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