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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字義解釋

學習一種新的語文,是有趣,是痛苦,因人而異。在念神學時,希臘文和希伯來文都是必修科,對於我來說,我就未能享受箇中學習的樂趣,不用多說,成績當然強差人意。


若要深入研究聖經,學習聖經原文確實有助我們瞭解經文的原意。蓋因兩種語文的字詞皆與中文一樣,一字有多種含意,故此,若能花點時間學習原文,那麼我們發掘到經文的精義,比翻譯出來的,定有更豐富的領受。


希伯來文有二十二個字母,有圖可依,不算難記。但舊約聖經原只有母音而沒有子音,因此就需要勞煩拉比和專家們細心分析,這裡加一畫,那裡加一點,讓原意呈現。學習希伯來文不單要眼看,也要曉得讀,才容易學習及記憶。學習者念的時侯需要用喉嚨發聲,有如痰上頸般,煞是有趣。


至於希臘文則有二十四個字母,生字較容易記憶,近似英文,但文法卻與中英文不同。我們學習時慣用圖表依文法分析,不過若然錯解字義屬性,意思就很不一樣。


研究聖經也牽涉文字學等專門學問。從上古時起,一直追溯至近代,字形字義的演變、發展和影響,都有助理解經文的背境,但這毋須我們踏足涉獵,我們只須透過網上簡單查閱便可以了。反而聖經的修辭學卻比較有趣味。


以色列人有時說話誇張,例如窺探迦南地的探子回報時,就繪形繪聲的形容亞衲族人是偉人,身量高大,而他們自己則有如蚱蜢。(民33:31-33)即使耶穌,有時也用誇張的修辭手法來作比喻,例如祂責備法利賽人瞎眼領路,濾出蠓蟲,卻吞下駱駝。(太23:24)若懂得這些表達屬於修辭學,就不會錯解經文,以為真的如此。


研經時關於字義的解釋,涉及聖經原文、文字學和修辭學等專門學問。現在有很多書籍及網上資料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更多。我們只管盡量利用這些豐富的資源,好好的享受研經之樂,那就最好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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