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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悲哀

我不會視女人為 “紅顏禍水”,但夏娃(聖經稱之為 “女人”)確實受不住誘惑,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她喫過以後,不見死,就給她丈夫亞當,亞當也喫了。於是 “罪” 從一人入了世界,結果帶來了 “死亡”。 夏娃犯罪,就要承擔後果,與人無尤。無疑蛇是罪魁禍首,該殺無赦,但夏娃是 “自己” 親手摘下果子,然後喫了,她不能為此將罪責推卸給蛇。如果有三秒警號,對她也可能完全沒有作用,因為她心中的慾念已驅使她背棄神:一定不死、如神一樣、能有智慧,分別善惡。終於她敗下陣來,因罪,而與神的關係斷絕了(屬靈上的死)! 有人或會認為當初夏娃沒犯罪就好了,這個是理想,難保她的後代不會犯罪。看看我們自己吧,第一次說謊是在哪個時候?不用學習,也毋須人教,自己自然就講起大話來,而且是一次又一次的,以一個大話掩蓋另一個大話,且習以為常! 算下來,還有亞當。他當時是否在場,我不曉得;但單憑蛇與夏娃的對話,我估計他大概不在現場吧!只是他仍責無旁貸:夏娃將果子 “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 難道亞當分辨不出那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嗎?不可能吧!他是伊甸園的園丁,耶和華亦早已指示他哪棵是分別善惡樹,他對此應該很瞭解,亦能清楚辨認。那他為何仍會中招呢? 在男人眼中,愛情可能是盲目的,既然他的愛人把果子給他喫,他沒看清楚,就不由分說的喫下;若有疑心,多問一兩句,定必引起不快,反正她先喫了,還沒死啊! 亞當若然清醒一點,確知這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他仍是喫了,這不是夏娃誘騙他,而是他自投羅網。他明知神的吩咐,他喫的日子必定死,卻仍大膽犯險,他死就是自取其咎,與人無尤。 不過最大的問題是,無論他當時在場與否,他若知道喫了果子之後一定不死,又可以如神一樣有智慧,能分別善惡,於是就步夏娃的後塵,故意違背神的命令,這樣他就是罪大惡極! 神賦予人自由意志,卻帶來悲劇,罪也因此而進入世界。亞當、夏娃誤用了自由,作了錯誤的抉擇,其實我們也不會比他們好了多少。我們仍是憑著自由的意志,做了許多令神傷心的事情,有時還不知懊悔,重覆又重覆地犯罪。但神有赦免之恩,惟願我們不會濫用神的恩典! 給自己三秒鐘向撒但大聲說 “不”,務要謹守、警醒,靠主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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