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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規

聞說某教會有一條 “家規”:中學生不可以談戀愛,十八歲以後不可以隨便拍拖,若開始拍拖就不可以隨便分手。教會嚴厲執行,故此會友對戀愛事情不敢輕舉妄動。 我不知道這是否真實可行,但這對弟兄姊妹卻是一個很好的提醒:要認真看待愛情,絕對不可以隨隨便便。而在這背後有一個更重要的信息,就是在戀愛以至婚姻的道路上,神在扮演著甚麼角色。男女雙方都清楚神的心意嗎? 神從起初就設立夫婦制度,讓他們建立家庭,並傳宗接代。如果我們禱告,並將婚姻事宜交托神,我們便要相信祂必安排及引導,因此我們不必急著東看看,西望望,而是讓神將 “夏娃” 領到 “亞當” 跟前;那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 不過我們也要明白,在教會裡男女比例不均,若要在教會裡尋覓配偶,可說相當不容易。自己作主動,可能隨時碰灰;若是守株,那神是否會安排兔子呢?實在不曉得! 最近有機會與屬靈友伴談起結婚的事情。他說有一次轉事奉工場的時候,一位單身名牧接見他,問他有多少個孩子。他的回答帶有多少幽默:“我以你為榜樣!” 事實上,神賜予婚姻是好的,如果夫妻同心,就可以作更美好的服事,那是單身者難以做到的。不過,如果是單身的話,事奉卻可以更加專一,為神並祂的國度可以作更多的事情。 保羅在論到婚姻的事情,其中的一個觀點是:“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林前7:25-28,32-35) 我對此也有很深的體會!不用再多說,請多多珍惜單身的日子,藉著你對神的委身,可以成為更多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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