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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結婚了

好友結婚了,但新郎不是我(那不用說吧)!她是我參如巴士團認識的基督徒姊妹,因著對她的信任,我將女兒給她托管,於是大部分旅程她就作了我女兒的臨時保母。(我衷心感謝!) 三年了,我們仍能保持聯絡,十分難得。其實在這三年間,我們見面次數只得幾回,不算是 “密友”。若沒有 Whatsapp 連繫,恐怕我們早已 “斷絕” 交往了! 她覺得我們可以開心見誠地相交,因此常有機會談到私人事。她會與我分享工作、教會、事奉,還有一點感情生活。 今日,她結婚了,她邀請我赴她的婚宴,並請我負責訓勉及祈禱。基於要儲錢交租,我盛謝了,她感到很可惜!(事實如此,莫怪!) 她再次發出邀請,我給她的真誠感動,答應了,我們始終是好朋友啊!不過這回我主動協助她擔任婚禮統籌。我笑言說,除了擔任新郎外,幾乎甚麼都可以做。事實上,我真的可以負責 “一條龍”,從婚禮籌畫、設計印刷、程序編排、訓勉、獻唱、祝福到攝影……,我都可以包辦,只是在酒家舉行婚禮,我未能合法證婚而已。 自從我結婚以後,我的新郎禮服只穿過兩次。一次是在基督少年軍成立典禮上任嘉賓,另一次則在同工婚禮上作主席。事隔十多年,除了中部發達外,身型變化不大,不然穿著 T 恤、波鞋、牛仔褲擔任主席及訓勉,那又是另一創舉。(她有點擔心!) 我曾經提議在婚禮上拉奏結婚進行曲,豈不知她或沒看過我之前的分享,竟聲稱說好。我說若由我拉奏小提琴,賓客定必捧腹大笑,稱我為 “Mr. Pean"(贛波先生),她竟然說:“好啊!”(雖然莫說不能,但不足以獻 “醜”。) 颱風玉兔迫近,她有點擔心。我說:“律司不來,由我頂上!” 她說:“太好了!” 之後我又說:“新郎失蹤,由我頂上!” 大家笑了! 我們相處,無拘無束。大家傾談,有講有笑。她心有所屬,不一定以我為 “好” 朋友,那又何妨,能為這位好友主持婚禮,已是我的榮幸! 附帶一提的,她的新婚丈夫因追求她而主動認識基督信仰,後來信了耶穌,並趕上在婚禮前兩星期受洗,讓我們為他們感恩吧! 今日他們在神面前許願,結為夫婦,祈願神賜福他們新的家庭,成為祭壇,榮耀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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