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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廣場裁決

還記得四年前所發生的事件嗎?當年由七月十七日起,政府總部行政署圍封公民廣場,並限制市民出入。其後因人大八二五的決定,市民在外圍舉行公眾集會,學生們突然攀欄進入廣場,遂被警察包圍,黃之鋒等學生隨後被拘留。市民不值,於是發起示威遊行,警方向人群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引發 “雨傘運動”。…… 事隔四年,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署有關決定。直至今年十一月十九日,法官終於有裁決,指行政署在工作天不開放公民廣場的安排違憲及在法律上犯錯,不符合 “基本法” 和人權法案的規定。 這個裁決來得太晚了!學生們已被起訴,並且入獄。本來有權位者只要拿一張櫈、一張紙、一支筆,坐下來虛心聆聽,事情總可有轉彎餘地。無奈一干人等只為自己利益玩弄權術,以致將事情弄得一敗塗地;自以為精英,卻為人民所唾棄。過去如是,現今如是,將來……(?)我估計,亦如是! 同日令我憂心的是 “佔中三子” 的審訊是否會獲得公平、公正。在強權偏離法則的治下,他們沒寄以厚望,卻深信上主的安排,即便像保羅一樣被送進監牢,也能常存喜樂的心,揭示公義、信德與和平。同時在另方面亦顯露了某些自稱為 “基督徒” 的猙獰面目,落井下石,甚至殺無赦……。 許多教會為免引起紛爭,絕少談論政治。有時為息事寧人,反而削足就履,缺乏全面性的真理教導。今日教會實在需要神興起時代的先知,尤如以利亞一樣,面對強權而不畏懼,能直言不諱,宣告神的公義、憐憫。若連 “基督徒” 只懂得擦靴舔屁,那試問怎樣成為山上的城,世上的光呢?(社會的公義需要你彰顯啊!) 若然你認同我所分享的,就請為我們的三位弟兄禱告吧,神會記念他們所作的!他們的名字是: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我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的;而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都因我受的捆鎖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地傳道。 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有些人是出於好意。後者是出於愛心,知道我奉差遣是為福音辯護的。前者傳基督是出於自私,動機不純,企圖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又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如何,只要基督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我還要歡喜,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的靈的幫助,終必使我得到釋放。 這就是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能使我羞愧;反倒凡事坦然無懼,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1:12-20) 歡迎訂閱/轉發! Whatsapp:(+852) 6144 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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