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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

起來,我帶你環遊世界, 我騎住哥斯拉,阿媽話我真係變態, 非洲牛肉好食,因為係紅色, 起來!起來!起來! 成個世界輸晒,…… (尾段較粗俗,故不轉載。) 這篇攪笑版歌詞,不用學,只要順著讀起來,大概知道可配上甚麼調子。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往海外自由行,目的地是韓國。我下到釜山。某天下午五時,景點附近的喇叭奏響音樂,驟然間,附近所有人都站著不動,恰似電影的橋段,時間靜止了,所有人的動作也停住了。 我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還步向前行。一位年青人可能以為我是韓國人,故以奇特的眼光看了我一眼。此時我估計那音樂大概是韓國的國歌吧,故所有國民都會駐足停步以示尊重。 香港訂立 “國歌法”,我覺得有點畫蛇添足。如果某人或某國家值得尊重,那人民定必敬而畏之,不用立法規定怎樣表達。就正如我們對神的頌讚,頌唱 “聖哉,聖哉,聖哉” 或 “哈利路亞” 時,不用設定甚麼規矩,我們都是從心坎裡表達我們對神的敬畏。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配得我們的敬拜與事奉,故不用特別指教我們怎樣回應,我們都會自覺地站立及鼓掌,並且心有餘韻。有這樣的態度,理由很簡單,神愛我們,祂也值得我們尊崇、接受我們的敬拜。 反觀香港市民對國民身分不表認同,也因中國領導人及其政府施行暴政,不值得頌揚,因此市民在播放國歌時報以噓聲,或以背相向以示不滿,這是可以理解的。我認為以平常心處理便可,不用實施高壓手段,以致帶來反效果。 坦白的說,我對 “義勇軍進行曲” 有相當保留,特別是其中的幾句歌詞,甚麼 “不願做奴隸”,“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又 “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還有甚麼 “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這根本十分離地,與時代脫節之餘,更充滿了一點仇恨及火藥味,這與以色列的國歌 —— “希望” 大相徑庭。 最近中國某些省政府強迫教會在崇拜之前先行唱國歌,以示對國家的效忠。香港政府如今亦擬訂立 “國歌法” 以強迫性地要求市民對國家的尊重。其實我們大都想以正面回應,正如渴慕天家一樣,可是往往事與願違。政府矯枉過政,為求達到政治目的,這項立法,那項立法,那只會令事情弄得更糟,叫更多人對此不滿。 要得人民的尊重,政府必須從善如流,不是以高壓手段叫人屈服。領導人若按神的心意以愛治國,就必贏得人民的支持及愛戴。現屆香港政府能扭轉劣勢,讓民心回歸嗎?恐怕不能!但我仍盼望能見到這樣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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