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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和平

中學時代,團契的禱伴介紹我看鲁迅的“吶喊”自序。 鲁迅本是學醫,但見當時的中國人像沒靈魂的軀體一樣,即使體格強健,心靈卻是麻木,於是他毅然棄醫而投身寫作,期望藉文字喚醒他們。 他在“呐喊”自序中提到: “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户而萬難破毁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説決沒有毁壞這鐡屋的希望。” 五年前,香港人面對好發律師信的“一男子”當權,為民發聲的傳媒牌照申請被撤銷,強行推行國民教育,公民廣場築上圍欄,河水在8.31湧來為普選落閘,……因而觸發一連串的民主運動,其中包括“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無奈政府冥頑不靈,在野心勃勃的特首的挑撥下,香港市民為抗議警察逮捕學生而又不合理地拘留,遂自發上街示威。此時無能政府竟視之為暴動,並發放八十七枚催淚彈。他們本以為可以驅散群眾,豈知此觸發了更多市民激憤上街,遂開始了“雨傘運動”。 佔中三子原希望透過“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促成商討對話,正如朱耀明牧師的祈禱一樣: “我們以敬虔、謙卑和祈禱的心,我們沒有怨恨;反之,我們心懷愛意,不打倒任何人,亦無意對抗和反對任何政權;反之,我們堅守法律,我們以身違法,為的是要突顯目前政制不公義的地方。若果我們因此行動失去個人自由而能為今日社會和下一代帶來更大的自由,那麼,我們可能失去的自由,就微不足道,這也心甘情願的! 我們選擇和平非暴力的運動,雖然我們面對的不公義力量是那麼巨大、掌權的人那麼難以對付,我們絕不害怕和逃跑。我們可以重新肯定自己人性的尊嚴,採用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揭示不公平法律的不公義,迫使邪惡不能再躲藏在合法性的框架內。” 今日佔中三子/九子被判有罪,於四月二十四日宣判。然而面對判刑,他們仍“如沐春風”,皆因知道自己是“為義受逼迫”,而非因自己犯了甚麼過錯;即使有,都是由於“以愛與和平散播希望”! 朱耀明牧師願意做一個敲鐘者,希望發出警號,讓人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共挽狂瀾。因此他期望仍有氣力,就必繼續在教會敲鐘,在世上敲鐘,在人心敲鐘。 鲁迅以筆喚醒人心,三子則以愛與和平喚醒人的良知。經過五年,我們是否聽見鐘聲,心靈是否因而躍動?作為基督徒,對於公民抗命,我們該怎麼回應?—— 愛與和平,散播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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