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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書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遇上某出版社的副社長。雖然我們是第一次見面,但大家仍能坦誠交通。 我們談起將書籍交由廢紙公司回收,實在是一個重大的缺失。作者花了多少心血,將從神所領受的信息撰寫成書,已是相當的不容易。況且出版社同工們也花上了不少心思,編輯、設計、排版、發行……,純是希望透過文字事奉神,並能成為讀者們的祝福。沒有著力推廣,這是出版社的責任。銷量欠佳(原因很多),那是另外需要探究的問題。即使書籍存量多,出版社也當先想辦法銷售或送贈,而不是將書籍當作廢紙回收。 副社長也反對這樣的決定,故想找出一些存倉的書籍趁書展送出去。我説早先本該將一批書送往國內,自己出版社做不了,就可以夥其他機構合作。現在呢,情勢大變,無論將書籍送往或寄往國內,均像“福音特工”般,被發現查檢即被視為走私。縱然國內弟兄姊妹親自來港到取,仍不易帶回國內去。若然通過“逃犯(未判先定罪)條例”,難免為彼等文字事工構成重大壓力。 聖經被下架,基督教書籍被禁,互聯網被截,剩下來還是要像在文化大革命時期般,以福音廣播為主導嗎?我想,將來也許要盡用手機的記憶咭(SD card)或 usb 手指來達成”福音特工”的使命了。你還能想到其它更好和更有效的方法嗎? ”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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