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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善者的廢話

因著“臺灣殺女友案”,特首林鄭自稱因同理心驅使而私擬“引導條例”修訂。她如以往處事方式一樣自以為是,本以為基於對女死者家屬的同情,市民定會支持條例通過。這樣她可以藉條例為中央政府進注千億在港貪官財富,能以搏得維尼垂青,得以連任特首之餘,更有機會平步青雲,登上政協副主席之寶座。 她自恃有維尼撐腰,就目空一切,任性、狂妄、傲慢、偏執,屢諫不聽,屢勸不改,連大律師、大法官、學者所言都是“廢話”。對於所修訂的條例,只有他們幾個官員才明白瞭解,又以民主派曲解條例誤導市民,導至百萬市民上街。換言之,只有他們幾個人才最清楚。她又視建制派為“堅定的支持者”,只要他們全力支持,任何法例都可以水到渠成。 我稱她為偽善者——她本意不在處理那殺女友案,不然將之視為單一事件,便可以順利解決。可惜她好大喜功,無視反對的聲音,為求獲得商界支持修例,不惜為他們度身,刪除其中九項。倘若條例通過,定必將香港置於水深火熱之中,禍港殃民,惡果將陸續湧現。 偽善者不單是特首,還有政務司、律政司、保安局局長,以及一眾支持修例的行政會及立法會議員。他們聲稱是彰顯公義,藉詞責備反對者不仁不義,全將事實歪曲。可惜戲分不足,一道即破!有作牆頭草的議員,聲稱祈禱交托神,尾段卻洩露真情,無非是為選票……! 人家的意見聽不下,只稱得到許多市民表示支持修例(水分聯署有92萬),一定不會撤回,兼且將612事件定性為“暴亂”,稱手無寸鐵的學生為“暴民”。惟京官南下召見,她惟有乖乖宣佈修例“暫緩”,以減低市民的反響。 坦白的説,這是她自己所惹的禍,難辭其咎。中央為保特區政府管治威信,惟有要求眾建制派支持。但在警察向市民開槍後,美國旋即考慮檢討對香港政策,屆時眾支持者赴美將不獲簽證,在美資產將會被凍結。還有,香港將成為中美貿易戰的其中棋子。林鄭因此條例修訂,竟將事件提升至國際層面,不能不說她”能人所不能”,單以促使百萬市民井然上街遊行,足以登入世界紀錄! 如今偽善者對被殺潘女的家人,只說無能為力。本來簡單的協議,卻費盡香港的資源。試計算一下過去香港市民花費討論、上街的時間,議員、警察所花費的公帑,以及相關項目,確實勞民傷財。何必呢?因一人犯罪,全民受累。自稱天主教徒的特區,何以不以大衛為鑑?最簡單的解釋,是她已賣身香港,忙於政務,無暇讀聖經。抑或她的“上帝”與我們所信的不同(中國維尼),固然她上帝的感召與我們所認為的不一樣了! 以下的一段經文對她來說頗合適: 箴言 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 高傲的眼、 撒謊的舌、 流無辜人血的手、 圖謀惡計的心、 飛跑行惡的腳、 吐謊言的假見證, 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 (全中!) 今日在慶祝父親節之餘,上街去! 616“反送中”黑衣大遊行 下午二時半,維多利亞公園集合 闔府統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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